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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疆电外送”两高压线5月开工

“十二五”末“疆电外送”能力将达3000万千瓦
日前,新疆自治区“疆电外送”工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次会议传出消息:哈密—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和新疆与西北交流750千伏第二联络通道哈密—青海柴达木750千伏送电工程将于今年5月核准开工。
 
据了解,哈密—郑州正负800千伏直流输电线路,系“十二五”期间国家电网规划在新疆建设的三条特高压直流输电外送工程中的一条,预计该项目总投资234亿元,计划架设线路2207公里。目前,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新疆境内核准所需工作已全部结束,国家层面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已上报国家发改委,并通过中咨公司评估,项目环评近日将获得环保部批复,其它支撑性文件均已全部取得。
 
此次会议要求,新疆有关地州和部门要尽快与国家相关部委衔接汇报,确保哈密—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在今年上半年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并开工建设。新疆电力公司等相关单位尽快开展“疆电外送”第二、三条线路的前期论证工作,争取年内取得国家相关批复。同时,对于“十二五”规划内外送电源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新疆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援疆办主任、发展改革委主任刘晏良在此次会议上特别强调,要同步推进“疆电外送”配套电源及煤矿项目前期工作。他指出,为落实“疆电外送”战略的实施,确保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电源需求,有关地州和部门要做好疆电外送配套电源、煤炭项目布局和建设,优先考虑已纳入“十二五”规划的火电项目,加快推进单机60万千瓦以上配套支撑电源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家能源局尽快下发“路条”,促使项目早日落地,确保电网建成之日就是正式送电之时。同时,对于2010—2011年争取国家下发1400万千瓦电源项目“路条”,如企业上半年不能将及时核准前相关支持性文件上报国家能源局申请核准,自治区将取消“路条”资格。
 
据悉,为确保哈密—郑州±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电源需求,哈密山南共规划建设6个煤电项目,总装机规模为996万千瓦,总投资约355亿元,均位于大南湖矿区,属于大型坑口电厂,并与电网项目同步建设。
 
“十二五”期间,新疆规划建设3条特高压直流输电外送工程,分别为±800千伏哈密南—郑州、哈密北—重庆和±1100千伏准东—四川特高压直流送电工程,外送电能力达到3000万千瓦。预计“十二五”末,三条特高压输电工程、新疆与西北交流750千伏第二联络通道哈密—青海柴达木750千伏送电工程建成后,可实现外送电能力3000万千瓦,年外送电量超过1950亿千瓦时。
 
经测算,实施“疆电外送”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需要配套火电装机规模约3600万千瓦,风电1000万千瓦,年消耗原煤6800万吨,相当于2011年全年自治区原煤产量的半数以上,可以直接拉动疆内投资达3000亿元。按照此前签订的框架协议,仅五大发电公司未来10年在新疆的总投资将超5000亿元。而“疆电外送”工程建成后,每年可创造产值580亿元,为新疆自治区创造税收近57亿元。
 
有业内人士表示,“十二五”时期“疆电外送”主要通道的建成,将大大提高新疆煤炭的就地转化能力,并有力推动新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真正实现“煤从空中走、电送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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