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1-04 10:28:24 来源: 作者:未知
联合国近期发布报告称,2010年全球清洁能源投资增至创纪录的2430亿美元,但许多国家在增加气候融资方面仍遇到瓶颈。
全球气候融资的主体主要有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由于气候问题具有典型的全球公共性,公共部门资金是解决气候问题的重要来源。《哥本哈根协议》要求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额外的、可预测的、充足的资金,帮助发展中国家的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尽管发达国家集体承诺要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提供300亿美元新的额外资金,但是这与发展中国家实际所需资金相去甚远,而且协议并未明确各国的出资比例,许多发达国家出资的政治诚意也不足,因此,私营部门资金也逐步成为公共部门资金的重要补充。
无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营部门,其参与气候融资的渠道和方式都具有多样性。以参与或合作模式来分,有单边、双边和多边模式,其中,双边和多边融资是通过国际合作机制来实现的。
基金是双边和多边气候融资的主要方式之一。目前,主要有气候公约下的全球绿色基金、气候变化特别基金、最不发达国家基金,《京都议定书》下的适应基金以及世界银行联合各国政府推出的多个碳基金。这些基金用于帮助能源、运输、工业、水利、农林等行业,解决气候适应能力脆弱、土地退化、生物多样性锐减、环境污染、臭氧层破损等一系列关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为全球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行动解决了急需的资金问题。全球绿色基金自成立以来已获赠100多亿美元,世界银行管理下的碳基金2010年也达到了23.88亿美元。
碳市场正日渐成为一个极具潜力的气候融资渠道。《京都议定书》创造性地制定了3个灵活的减排机制,即国际排放贸易机制、联合履约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在此基础上,又形成了减排单位、核证的减排量以及分配额度3种碳信用产品。几年时间内,全球碳信用交易得到了迅速发展,形成了多种碳金融市场,2010年全球碳市场交易总额达到1419亿美元。
基于项目减排量的碳市场发展较快,为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提供了一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截至2011年10月17日,在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注册的项目共3534个,主要分布在亚太地区、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以及非洲地区。项目主要服务于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节能和提高能效、甲烷回收利用等领域,农业、林业项目尤其受青睐。另外,以自愿减排为主的自愿减排市场的交易量、交易额在过去几年里也呈现稳固提升势头,为社会多方参与者提供了碳排放交易渠道。
目前全球气候融资呈现主体多元化、渠道多样化、服务方向丰富化等良好趋势,但由于气候问题以及现有融资机制的复杂性,气候融资还存在资金供给不足、公共资金贡献不够、资金来源的稳定性难以保障等问题。特别是,多边基金运行效率低下,资金、技术限制乃至政治附加条件多,阻碍了发展中国家的积极参与,而且,清洁发展机制的融资方式程序复杂,交易成本和风险较高,很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参与碳融资面临技术和资金的双重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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