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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回合:中美僵持不下

MRV与ICA,QERC与QELRO, KP与CA.

这一系列令谈判之外的人看来有些不知所云的缩写,代表了国际气候谈判中的三对争议:“三可”(MRV)与国际磋商和分析(ICA),量化减排承诺(QERC)与量化限减目标(QELRO),以及《京都议定书》(KP)与《哥本哈根协议》(CA).

正是上述术语背后的数字与异议,构成了中美之间的僵局;在此之外的领域中,设立全新的全球气候基金是坎昆会议可能达成的重要成果。

量化减排承诺与国际核查

10月4日~9日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天津会议,是11月份在墨西哥坎昆召开的COP16会议前的最后一次谈判;在会场上中美僵持的境况下,其他缔约方谈判代表的日子有些过于轻松了。

印度代表团派出了15人的规模,然而印度代表团在谈判期间的表现则非常寂静;欧盟谈判代表Artur Runge-Metzger,在第二天因病返回欧洲,留下欧盟轮值主席国比利时的谈判代表Jurgen Lefevere独守大局。

在欧盟缺乏领导力的情况下,以伞形国家和“基础四国”所构成的两个谈判阵营,僵持在文章开头点明的三对争议之中。

“每当我们在谈判中为程序问题争论不休的时候,这实际上是个不好的信号。这意味着各国试图找借口来阻挠在某些特定议题上达成共识。” 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国际气候政策项目主任杰克·施密特表示,“我得知各国代表花了大量精力来讨论如何组织讨论。”

本来是应该试图解开关键障碍的良机,一些国家却用来在彼此面前堆积更多的障碍,施密特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施密特所指出的程序问题,很大一部分,是存在于MRV与ICA以及QERC谈判程序的先后顺序方面。

在本报对美国谈判代表乔纳森·潘兴的一次采访中,他强调应在MRV和ICA方面先进行讨论,而对量化减排承诺避而不谈,仅仅表示,虽然美国目前气候变化法案没有通过,但是在明年美国还是要继续推动,同时美国在这方面,对于《哥本哈根协议》的承诺是没有改变的。

这也体现了美方在会场上的立场,避开量化减排承诺,先谈MRV和ICA的细节问题。然而一个来自于美国代表团团长的口头减排承诺,明显令人难以信服。

一方面,根据NRDC在会议期间发布的一份关于中国设定的碳强度目标的报告,其中提出:“如果中国只履行之前的减碳承诺,而不在2010年之后继续实行新的能源效率政策,其碳排放强度到2020年只能在2005年水平的基础上降低37%,如果加大行动的力度,中国可能超过其设定的官方目标,其中包括在2020年之前进一步降低能源使用强度,带来碳强度减少48%。”

另一方面,美国承诺到2020年实现在2005年基础上减排17%的目标难以进入立法程序,在此种情况下讨论对其他国家的MRV令人感到难以信服。

在10月9日的记者会上,中国代表团团长苏伟点出了实质:“我的忠告首先要把自己的事做好,然后再去看别人怎么样,如果自己什么都不做,光想让别人做,这好像不是很公道的一件事情。”

此次天津会议期间,中方也在一系列的场合表示,中国并不反对MRV.

“因为MRV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首先要对发达国家进一步的量化减排指标进行MRV,是不是承担了指标,落实得怎么样,效果怎么样,要有MRV的程序。”苏伟表示,要对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转让、能力建设支持要做出MRV,这也是发展中国家能够采取相应的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措施的一个前提。

发展中国家得到发达国家资金、技术、能力建设支持的减缓行动也要MRV,这点中方是接受的,苏伟表示,中方对于ICA也没有问题。

“我们的诚意还不仅止于此,而且还往前走了一步,我们自身的MRV自身之后的信息,提交给国际社会之后,如果其他国家对信息,对我们执行国内有关措施的信息还有什么问题,有什么需要澄清的话,我们也可以接受国际上的讨论、磋商、对话、澄清,也可以就一些问题做一些分析,能够增加透明度,所以我们往前迈了一步。”苏伟表示。

《京都议定书》VS《哥本哈根协议》

在6日和8日,美国代表团主动出击,潘兴抨击了中方和联合国谈判程序拖沓之后,美国气候谈判特使托德·斯特恩在密执安大学演讲中提出,“中国在谈判中的表现,就好像是《哥本哈根协议》(CA)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中方对于《哥本哈根协议》的立场是坚定的,我们是支持《哥本哈根协议》的,同时也坚定地支持把《哥本哈根协议》当中所包含的领导人所达成的政治共识,落实到两个工作组的谈判当中去。”苏伟表示,“也许斯特恩先生是对的,中方并没有按照美方所理解的美方对哥本哈根的解释,来落实《哥本哈根协议》。”

“实际上我想他的演讲对《哥本哈根协议》的政治共识作了曲解。”苏伟表示,他在他的演讲当中明确表示《京都议定书》是一个错误的体制,当然我们尊重美方不参加《京都议定书》的决定。

“斯特恩先生对《哥本哈根协议》的解读,就是说《哥本哈根协议》取代了《公约》的规定,取代了《公约》的原则,取代了《京都议定书》,等于是根本否定了《京都议定书》、《公约》、《巴厘路线图》,这是我们不能接受的,也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所不能接受的。”苏伟表示,“如果他说我们没有按照这样的解释去落实《哥本哈根协议》,我觉得我很自豪作为中国谈判团代表。”

斯特恩此次讲话实际上是对于天津会议期间伞形国家集团试图修改、取消《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减排指标的一种鼓励性回应。

此前,日本谈判代表Akira Yamada就在会场上公开表示,日本不会签署《京都议定书》第二期,因为“《京都议定书》缔约国目前只占全球排放的28%,且只可能越来越少”。

“如果没有世界上头两个排放国的加入,这个协议就没有效果。” Yamada表示。

某知名国际组织气候与能源项目经理杨爱伦认为,在落实《哥本哈根协议》的过程中,有两个原则是不应该被忽视的。

“其一,发达国家必须率先大幅度减排;其二,发展中国家减排行动与发达国家的减排义务在本质上的区别必须得以体现。”杨爱伦表示。

“然而我们一贯主张要确立发达国家减排指标,到现在为止在减排指标上一直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苏伟也表示,“现在他们又提出来说咱们也不讨论具体减排指标,我们讨论如何来修改《京都议定书》吧,《京都议定书》有关的制度、条款都需要修改,然后再来看要不要谈第二承诺期指标。”

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巴西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坚定地站出来捍卫《京都议定书》。“因为他们要修改《京都议定书》,目的就是要彻底否定《京都议定书》这套体系。”苏伟表示。

一丝曙光:全球气候基金

“在长期资金支持问题上,目前各方已近于同意设立一个气候基金。”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组织(UNFCCC)秘书处执行秘书菲格雷斯对本报记者证实。

“我说过而且我也要持续这么说,快速启动基金是通向坎昆的金钥匙。”菲格雷斯表示,“我对于这个金钥匙有信心。”

不过,在全球经济仍然脆弱的当下,让发达国家出资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哥本哈根协议》中曾提到,到2012年,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300亿美元气候基金以帮助其应对气候变化。不过发达国家本来每年就要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资金,只是将原有援助资金换个名义给出。

目前根据“气候分析”咨询公司为德国政府作出的一份报告中指出,发达国家甚至已经提供了312亿美元资助,比在丹麦时承诺的还多,但在细节之中:如果考虑到“新的”和“额外的”资金资助,那么这个数字目前只有82亿美元,与300亿美元的承诺相差甚远;即便使用一种更宽松的对于“额外”资金的定义,这个数字也只能提高到170亿美元;令人感到讽刺的是,在发达国家揪住MRV问题不放的同时,这份报告指出,发达国家的资金资助远远缺乏透明性。

在会议期间,乐施会发布的《双赢方案:为贫困人群制定全新气候基金》报告也指出,据估算,截至目前,少于十分之一的气候基金被专项用于适应问题,援助在气候变化恶劣影响中首当其冲的发展中国家的贫困人群。

同时,全球49个最不发达国家只从全球环境基金(Global Environment Facility)获取了约八分之一的拨款,即35亿美元拨款中的4.5亿美元。上述报告指出:“国家适应行动计划(NAPAs)中只有2.2亿美元拨给了最不发达国家,只占整个计划金额20亿美元的约十分之一。”

基于上述问题,在此次天津会议的闭门谈判中,在关于气候基金方面,着重讨论了“新的”与“额外的”要求,引发了以美方为代表的谈判缔约方的不满。

潘兴对本报记者表示,虽然考虑到美国目前不甚良好的经济情况,美国还是打算拿出资金来援助发展中国家,但不想发展中国家忽然又提高要价。

根据本报记者在会议进程中获得的协商文本,由于多方难以就“新的”与“额外的”表述达成共识,到闭幕之时,谈判仍无结果,也未形成任何主席文本。

本周四,欧盟环境部长会议将讨论是否单边将欧盟的减排目标从到2020年在1990年的基础上降低20%升至为降低30%。日本也开始重启其气候变化方面议案审议。

现在亟须解决这些矛盾并为坎昆会议寻找解决方案。施密特表示,所有国家都需要拿出行动力来。他们需要通过两个标准来思考他们在坎昆会议上该发出什么样的声音并达成什么样的协议——标准一:协议是否能在短期内带来实际行动;标准二:如果你不同意一个方案,那么做怎样的调整才是能接受的。

“对任何问题都回答‘不’或‘我们不同意’的态度,显然不应该主导坎昆会议。”施密特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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